四川泸县宋代石刻博物馆
藏品入藏标准和征集工作流程
一、藏品入藏标准
1.能够反映中国或四川历史文化面貌的重要考古出土物和传世品。
2.具有地域特色的民俗学、民族学、宗教学、文献资料。
3.能够反映泸州市、泸县发展变迁的图文、影像资料。
4.重要历史人物的相关文物、图文、影像资料。
5.能够反映世界、中国或四川地区的石刻,具有代表性的珍惜石刻和能够填补馆藏空白的其他石质文物。
二、藏品征集工作流程
1.藏品征集申报工作的时间:每年9月底申报次年度上半年的征集计划,每年4月底申报当年度下半年的征集计划,或在必要时申报时征集计划。
2.征集计划由馆文物征集组的3名(含)以上人员进行征集,出具“征集意见”。同时负责完成征集计划,办理征集手续。
3.文物在没有办理完征集手续前,可暂时寄存在藏品部。采集、捐赠、征购、拨交类文物,根据相关管理制度,经鉴定评估通过并完善相应程序后,方可入藏。
4.文物入库前要进行除尘、消毒等处理工作,以免入库后污染库房,不利于已入库文物的安全。同时要及时进行文物照相,记录文物原始情况。根据文物类别完成入库。
5.财务部应凭申请文物征集专项经费审批表支付奖金或征集款。年底,财务部应根据当年征集文物经费支出账单与藏品部当年文物入库登记帐进行核对,做到账物相符;办公室收到藏品部文物入藏的通知书后向捐赠人颁发捐赠证书。捐赠证书应统一编号。收购、拨交文物不发证书。
6.每年年底前,征集组应对本年度的征集工作作出评估和总结,并将有关材料(含已征集藏品的清单、经费使用报告等)。
四川泸县宋代石刻博物馆
2017年3月21日